本网讯 【教师简介】苏雄华,男,1975年12月生,汉族,法学博士,法学博士后,副教授,现为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和赣南疑难案例协同研究中心副主任,江西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兼职督评专家、江西省犯罪学会理事、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,赣州市委政法委、章贡区委政法委、南康区委政法委和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等政法机关的咨询专家。为本科生开设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《刑法总论》《法律方法》等课程,为研究生开设《刑法学》《刑事疑难案例》《性风化犯罪研究》《法学科研方法论》等课程。对罪过理论、性犯罪、环境刑法等领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,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,参与国家社科基金1项,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课题多项,出版个人专著1部,副主编教材1部,合著著作6部,在《法学论坛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河北法学》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,先后获得了江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、华东律师论坛一等奖、中国法学会中部崛起论坛三等奖、江西省法学会二等奖等奖励多项,获得江西省“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”、江西理工大学“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”、课程教学“百优”教师等荣誉称号。
学法之路,不改初心
“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”。苏雄华老师直言:“只有在自己热爱的领域才能进行持久的钻研。”虽然苏老师本科所学专业并不是法学,但工作五年后的他毅然放弃原有的稳定生活,怀揣着法治的初心和梦想,开始了艰难的法学求学之路。秉承着“法律人自有法律人的信仰,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”这一信念,他一路披荆斩棘、过关斩将,在考取刑法学硕士后,又继续攻读了刑法学博士学位,并从事了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。在这漫长的道路中,他撷英采华,学会了理性宽容,学会了反思建构,并始终坚守着一名法律人的赤忱初心。
历经种种,初心依旧。在五年的教育生涯和漫漫求学旅程中,苏老师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与方向。他认为,做一名法学老师能让他沉淀下来,让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思考社会中的法律问题,深入钻研法学理论知识,同时也给予他更多与其他学者交流的机会。但他并不仅仅满足于此,在他看来,将毕生所学倒箧倾囊传授给学生,培养出更多的法学菁英,才最令他骄傲。
作为一名学者,在法学研究上,他初心不改,一往无前;作为一名教师,在学科教学中,他诲人不倦,兢兢业业。凭借热爱,他将一名学者的担当和情怀与一名教师的责任与无私融于一身,不愧对学生时代的自己,亦无愧于当下求学的学子。
教学之法,循循善诱
“夫子循循然善诱人,博我以文,约我以礼,欲罢不能。”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师,苏雄华将循循善诱之法运用自如。当学生犯错时,他并不会直接指责学生,而是先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错误,再和学生一起分析错误的原因,最后再与学生共同寻找改正错误的方法,真正帮助他们纠正错误,走出困境。
当面对一些总爱在课堂上插科打诨的学生时,他从来不会简单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指责这些“顽童”,而是更愿意耐下性子,敞开心扉与这些同学来一次“心与心之间酣畅淋漓的沟通”,给予他们足够的交流与关注。
在专业课的教学上,他一直反对“填鸭式”的教育方法,坚持以理论联系实际,强调启发式案例教学,以理解为前提,以问题为导向,针对刑法学中的主要知识点层层设问,积极鼓励学生平等论辩,共同推敲每个法条背后的立法真意;根据刑法学的应用性特点,结合真实案例进行剖析,将深奥的法学理论与生动的刑事案例结合起来,致力让每个学生学懂知识点。
正如秦小凤同学所言:“‘摇落深知宋玉悲,风流儒雅亦吾师’来形容我们的苏老师再合适不过了”。不论是在学生行为矫正还是在专业课教学上,苏老师都以“谦谦君子之姿”行“循循善诱之法”。得此良师,怎能不让人对学习“欲罢不能”呢?
师生之情,如友似亲
“师生之间应该是亦师亦友,可以平等地探讨法律问题,互相辩难、互相启发的良性关系。”一片真心、杏坛执教,互启互发、教学相长,这便是苏老师从教以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构建的良好师生关系。
苏老师的课堂,总会引发一场“抢座”大战,第一排更是炙手可热。李欢同学笑着解释道:“苏老师是一个很幽默的人,他的课堂氛围很轻松,像在与一位有趣的朋友交流理论知识。于是大家都纷纷抢着去占座位,他的课总是座无虚席甚至一席难求。这既离不开苏老师渊博的学识、高超的教学水平,也离不开苏老师平易近人的性格和认真负责的态度。”
苏老师认为,有效的沟通才是维持良性师生关系的前提,而有效沟通需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,唯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坦诚相待,师生之间才能将心比心。为了做好“将心比心,以情育人”,苏老师通过下寝室、查教室、开班会、办活动等多种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,搭建平等的师生交流平台,在日常生活中与学生建立了良性师生关系。毕业后的学生也不忘时常联系苏老师这位“老朋友”,与他交流毕业后的感想或是共同探讨在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难题。
谦谦清廉德,节节卓尔望。当面对外界的诸多溢美之词,他不矜不伐,虚怀若谷,只是笑笑说道:“感谢同学们的支持,在今后的教学中,希望能够继续与同学们一起努力,与法同行!”
法律人自有法律人的信仰。他初心不改,不惧前路远且艰;他循循善诱,一片丹心育英才。三尺讲台,是他的主场;三千桃李,是他的荣耀。这便是以专业寻求教学之道,以热爱恪守法律初心的苏雄华老师。
(文/刘月蕾 编辑/张萍)